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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合同纠纷律师 | 买房装修起争议,承包商要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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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合同纠纷律师 | 买房装修起争议,承包商要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



河南思宏律师事务所洛阳律师




案情简介


2019 年 2 月,王某在洛阳市买了一套房,与河南某装修公司的法人杨某口头约定,委托其对该房产装修改造,包括墙体拆除、楼梯改造、阳光房加建、污水管道改造等多个项目 ,装修款23万元,王某都通过微信转给了杨某。


可后来,王某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比如一层北侧加建处墙体开裂、钢柱垂直度不合格、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等,王某十分不满意,和杨某协商修复问题以及工程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产生了争议。



律师工作



王某委托了我所的马峥律师和实习律师田浩迪作为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与河南某甲公司、杨某的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律师团队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固定微信转账记录、现场照片等原始证据,指导当事人补充完善证据链,同步向管辖法院提交《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对房屋结构安全及修复方案进行专业评估。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与杨某之间存在装饰装修合同法律关系。对于一楼北侧加建阳光房产生的质量问题,因沉降造成的开裂,王某有指示不当的过错,酌定其承担 30% 责任,河南某装修公司承担 70% 责任。鉴定费王某、河南某装修公司双方按照一楼加建阳光房确定的责任比例分担。其他质量问题由河南某装修公司承担。但由于装修事宜多是王某与杨某对接,认定承担责任主体为杨某。


二审法院认为,认为河南某装修公司未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收款及开票,杨某用个人微信收款,一审认定杨某担责并无不当。同时,王某对房屋改扩建应具有审慎和申报意识,加建后因沉降开裂,其存在指示过错,一审责任划分适当。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如下:


一、解除王某与杨某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


二、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拆除和修复费用5万元。


三、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鉴定费3.2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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