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洛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没有人员伤亡的属于轻微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后通过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调解协商。避免交通堵塞,可以使用手机拍现场照片、车牌等,再将车辆及人员应先移动至安全区域,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也可以后续在互联网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中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所以在发生人身伤亡的第一时间应该下车,采取一定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需要拨打120求救并进行报警处理,也可以寻求周围人的帮助。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需要及时进行拍照取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思宏律师提醒您: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一般可以主张两方面的赔偿,一是人身损害赔偿,二是财产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请求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该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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